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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1月底為了車禍的事情到了地檢署去應訊..
檢察官果然如傳聞般..很兇..
有車禍糾紛的對方硬是要告我..檢察官說了..分析表上我也是受害者..她不懂到底要告我什麼...所以給我不起訴處分..對方非常不滿..一直說她不服..又說哪痛哪怎樣..檢察官就兇起來了..因為她說的病症..都是車禍時沒有的..
目前好像會移送交通法庭吧?
希望這件事快點落幕...
玥屋
沈小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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